未经环评检测先开工,被重罚151万元!急也不行!
同创伟业了解到,山西某化工公司,是清徐精细化工循环产业园建设主体之一。为加快推进清徐精细化工循环产业园建设和产业转型发展,该单位400万吨/年新焦化项目于2018年12月29日获相关单位的《关于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化工新材料生产项目备案的批复》。
该项目以"高端化、绿色化、集成化、智能化"定位,按照"装备一流、环保一流、能耗一流"的标准建设,目前是全球最高、最先进的新型焦化项目。由于工期要求比较紧。该单位在还未办理环评检测,就开展了工程建设。
近日,该单位收到清徐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华盛化工处以罚款人民币151万元。
行政处罚原因为该单位在取得批复后,由于清徐精细化工循环产业园扩区,需进行园区的整体环评检测,因此该单位的环评检测手续需进一步完善才可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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