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监测结果
2020年2月26日,102个国控空气自动环境监测点中,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100%;133个省控空气自动环境监测点中,空气监测达标比例为100%。
100个国控地表水检测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6%,Ⅳ、V类水质比例为11%,劣Ⅴ类水质比例为3%;33个省控地表水监测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5%,Ⅳ、V类水质比例为12%,劣Ⅴ类水质比例为3%。
梅州、江门、惠州、河源、深圳、汕尾和潮州等七市对辖区内共27个源地饮用水监测,余氯监测均未检出,生物毒性均符合要求;梅州1个、河源2个、汕尾5个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Ⅰ类标准,梅州5个、汕尾2个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Ⅱ类标准,汕尾3个饮用水源地水质达Ⅲ类标准。
广州市对7个城镇污水处理厂下游地表水断面进行余氯监测,其中广州西区水质净化厂下游地表水监测断面余氯为0.03mg/L(方法检出限0.03mg/L),其余6个城镇污水处理厂下游地表水断面余氯监测均未检出。
二、总体评价
2020年2月26日,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质量经过环境监测未受疫情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