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深能环保有限公司2025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公示稿)

分类: 企业动态2025-12-25Issac39

一、项目背景

随着国家及社会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问题日益重视,各项环境政策、资金投入为我国环境监测工作提供坚强后盾。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不仅关系到人类生存环境,也决定着农产品的安全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问题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关注部分,而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则是环境监测、环境污染防治和管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等法律法规,落实《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及《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的通知》(粤环发〔2021〕8号)等技术文件要求,有效防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风险,潮州深能环保有限公司委托同创伟业(广东)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25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

同创伟业(广东)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根据《潮州深能环保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潮州深能环保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2024年9月通过专家评审)等,结合潮州深能环保有限公司现场实际情况,我司于2025年6月和9月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现场采样,及时进行实验室分析,于2025年10月完成实验室分析测试工作。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监测结果及分析,编制完成《潮州深能环保有限公司2025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二、监测方案

本次自行监测采样布点按照《潮州深能环保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2024年)进行,该方案以《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为依据,结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试行)》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等规定确定土壤监测点位布点原则和地下水监测点位布点原则。

监测点位的布设遵循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且不造成安全隐患与二次污染的原则。点位尽量接近重点单元内存在土壤污染隐患的重点场所或重点设施设备,重点场所或重点设施设备占地面积较大时,尽量接近该场所或设施设备内最有可能受到污染物渗漏、流失、扬散等途径影响的隐患点。根据地勘资料,目标采样层无土壤可采或地下水埋藏条件不适宜采样的区域,可不进行相应监测,但应在监测报告中提供地勘资料并予以说明。

根据《潮州深能环保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2024)监测频次及后续监测要求,2024年已采集4个深层土壤点位、6个表层土壤采样点位,新建地下水监测点6个(对照点1个),因此,2025年只需对重点单元的表层土壤样品进行采样分析,同时对一类单元的地下水监测点每半年采样检测一次,对二类单位的地下水监测点位一年采样检测一次。本次土壤表层监测点位紧挨2024年监测方案中中点位,地下水点位采用2024年监测点位进行取水样进行分析。

三、监测结论

(1)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土壤监测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进行推导计算的风险控制值和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表2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2)根据地下水自行监测结果,耗氧量、菌落总数、氨氮、硫化物、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氰化物、氟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总铬、镍、钴、钒、锑、铊、铍、钼、石油烃(C10-C40)均有不同程度检出,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进行推导计算的风险控制值。地下水浊度、肉眼可见物、总大肠菌群检出结果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的要求,浊度、肉眼可见物、总大肠菌群、氨氮非本地块关注污染物,其监测结果超标可能与区域地下水本底值较高或邻近区域农业生产活动有关。

(3)通过对比分析2022年、2023年、2024年土壤监测结果,本年度地块内土壤环境保持较好,土壤监测项目无明显上升趋势,无异常点位。

(4)通过对比分析2024年监测结果,地块内部分地下水监测项目呈下降趋势,如氨氮、菌落总数、锰等在2024年监测曾出现超标现象,本次监测结果低于标准限值,说明随着企业环境保护投入的加强及管理能力的提升,地下水污染物将出现下降趋势。

由本次监测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结果分析可知,本次监测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总体环境质量无较大变化,但由于本次监测遵循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且不造成安全隐患与二次污染的原则开展监测,因此点位布设与可能产生污染隐患的设施距离有一定局限性,故企业应继续做好重点设施和重点区域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

四、企业针对监测结果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根据监测结果结论,潮州深能环保有限公司本次自行监测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无较大变化。针对监测结果,企业后续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护以预防为主,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1、加强厂区内其他重点区域、重点设施设备的巡查频次,增强车间封闭措施,对地面垃圾、粉尘等及时清理。

2、加强生产区域对防渗地面的管理,及时发现防腐防渗地面的裂隙并修补。对收集池体、管道、传输泵等重点设施进行定期巡检,确保不存在跑、冒、滴、漏情况发生,及时维修或更换。

3、加强地下水的监测,重点监测地块内关注污染物的变化趋势。

4、在后续生产过程中,继续关注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潜在污染源或地下隐蔽设施,存在环境污染风险时,及时上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必要时开展相应的场地环境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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